关于2025-2026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的通知
日期:2025.09.08

各本科班

为完成我院2025-202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回执收集报送方式

(一)国家开发银行

请各班于9月14日前收齐本班学生(含新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并提醒学生受理证明上联交至学院,下联自行保管切勿丢失,同时受理证明上联右上角须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学费、贷款金额。如仅有短信回执码,请将短信内容截图用A4纸打印,并在右上角准确填写本人学号、学费、贷款金额

(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新生助学贷款信息已通过一键报到系统填报,学院前期已完成新生贷款系统审批工作;如有新增办理贷款的新生,请在该系统补充填报贷款信息,并至B5-309-2告知王雪老师进行系统内审批。后续资助中心将自行导出各学院审批通过的贷款学生信息,再统一完成回执录入,无需提交纸质版回执验证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其他年级学生同样无需再提交纸质版回执验证码。

(三)其他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

部分贷款机构要求回执材料需学校签字、盖章,由学生本人上传至贷款机构系统或邮寄回贷款机构。请班级统一收取有盖章需求的学生回执材料。

二、回执报送时间与地点

9月14日下午14:00-1700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B5二楼学生会,学院将统一为学生进行贷款回执录入或盖章。

三、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时交贷款受理证明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本年度的贷款资格。

(二)对已经提交并录入回执,但因特殊原因未实际报到的新生,班级要及时与学生联系并再次确认。对在入学后又办理退学或者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以及学籍发生变动的老生(休学、退学、保留学籍),请最晚于1025日前将学生信息报送给王雪老师

(三)贷款发放时间大致为11月中下旬-12月底,分批次发放学费部分会经由学生合同约定的账户自动划付至学校账户,剩余部分留在学生合同约定的账户中。学校在收到学费之后会核对学生是否缴纳学费等信息,经核对后,为学生办理学费抵扣或退费。

四、工作要求

学校录入贷款回执校验码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银行对学生贷款信息的审核、确认和放款,请各班高度重视,广泛宣传,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确保办理贷款学生回执按时上交并进行回执校验码录入。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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