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成立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我院的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资格审核、复试和接收工作。
2.成立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各环节工作,确保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二、招收类别及专业
我院接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接收的推免硕士生学制、学费及助学金等与相同专业普通考试学生一致。
具体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学术性硕士 2人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全日制学术性硕士 2人
055101英语笔译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2人
055103俄语笔译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1人
055105日语笔译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2人
三、招收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
1.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2026年9月1日前能够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预计能够取得本科就读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先行向学院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处或学院(系)加盖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如国家英语四、六级、IELTS、TOEFL等;
3.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各类获奖证书、体现自身学术水平和潜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复印件;
5.申请推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
上述证明材料制成PDF格式后,压缩成一个不大于5M的zip文件压缩包。压缩包以“申请专业—姓名”命名,于10月15日前发到邮箱wgy3267@163.com。(邮件主题以“申请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命名)。材料中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申请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以上要求材料模板详见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河北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
(二)资格审核
10月15日,我院依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于本院官网发布复试通知。
(三) 复试
复试环节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采用线上形式。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评定期间,复试小组成员不得在现场讨论,应独立评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填写评分表格。
根据教育部要求,专业综合面试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外国语学院保存。
(四)拟录取
1.推免生(含直博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录入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环节。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2.我院将于本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根据招收推免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于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五、奖学金
奖学金按照《河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政字〔2024〕34号)执行。我校设立“求是奖学金”,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奖励10000元;以直博方式录取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12000元。具体内容请参照https://yjsy.hbu.edu.cn/info/1092/3769.htm。
六、回避制度
有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的人员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七、特别提醒
1.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获得推免资格备案的考生,拟录取资格及其公示名单自动失效。
2.被拟录取的推免生应较好地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如在取得推免资格后的最后一学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拟录取或入学资格:(1)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2)毕业论文(设计)、学业综合成绩、实践实习等成绩未达到所在学校毕业要求;(3)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业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研究生(含直博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批准休学,休学期满后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5.推免服务系统的开通及结束时间
2025年9月22日9:00开通推免生报名功能;
2025年9月23日9:00开通发送复试通知及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9:00开通发送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9月25日14:00开通推免生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
2025年10月20日关闭推免生注册、报名、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关闭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功能。
6.本办法所涉及的规定、时间等内容如有更新,以学校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八、违规处理
1.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或拟录取资格。
2.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复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学院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312-5073267
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258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要求为准。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