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日期:2024.09.24

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319)和《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政字〔202141)有关规定,为保证2022级学生院内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学院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组织机构

一)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长:叶慧君

长:穆军芳 

   员:贺秀明 宋萌 闫小丽

   书:孙雪妹                      

(二)学院转专业监察小组

   长:马辉

长:何小娇 侯晓舟

   员:石岩 张灵敏 王翊萱 李响

接收条件: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一般不予接收:

1.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

2.  已达到退学条件的;

3.  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

4.  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或者国家有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接收计划:

专业

接收计划

英语

12

日语

6

俄语

2


四、录取规则:

接收时按转专业学生的最终总评成绩进行排序,依据专业接收计划,遵循“成绩优先”原则依次录取。

学生最终总评成绩由学生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和学院选拔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学生2022-2023学年和2023-2024学年应修必修课平均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30%,学院选拔考核成绩占转专业总评成绩的70%

五、考核方式

学院选拔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学生笔试成绩占选拔考核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选拔考核成绩的30%

笔试科目为《英语语言技能综合》/《日语语言技能综合》/《俄语语言技能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能力/日语听说能力/俄语听说能力和综合能力。

考核试卷的印刷、考试、阅卷、存放及保管等严格按照《河北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考核安排:

1.  924学院公布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2.  924学生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到学院教务办进行转专业报名。

3.  926日,学院组织考核公布拟转专业学生总评成绩

4.         926928日,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3日。

4.  929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转专业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5.  10月初,教务处公布经学校审批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转入及补退选课手续。

 

 

 

外国语学院

2024923

 


© 2026 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教学部 冀ICP备050074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