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日期:2023.04.30

根据《河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政字〔2021〕3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制定此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主任和教学秘书为成员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我院推免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接本、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学位、独立学院、对口升学等学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及格及以上。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五)前三学年的全部必修课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且为一次性取得。

(六)外语基础好,以第二外语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以第二外语参加全国大学日语、法语四级考试成绩60分(含)以上,或第二外语开课学期期末考试成绩80分(含)以上。

(七)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直接推免

(一)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学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二)在校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三)参加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励,在获奖团队中排名第一(仅限一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占全校指标,直接推免。

四、推荐名额

(一)我院严格按照学校各专业名额分配执行。

(二)学院落实酌减指标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1.前三年有浪费指标情况的专业酌减相应指标,浪费指标最多的专业先酌减。

2.如果浪费指标数量并列则按时间顺序先酌减,以此类推。

五、推免工作程序

(一)学院严格按照专业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推免学生名单,如果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依据前三年应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优先推荐,如仍无法做出排名,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名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本学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学院核实后择优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公示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不公布者推荐无效。

(二)学院将根据《河北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分配表》的各专业名额,确定本院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将推荐免试硕士生材料上报教务处。

(三)学校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拟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学校上报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接受省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即取得推免生的资格。

(四)获推免资格的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网进行信息注册、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六、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测评成绩由前三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实践能力加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平均学分绩点×90%+创新实践能力加分×10%

说明:

(一)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统计范围为必修课;

(二)在校服兵役学生,在综合测评成绩基础上加分,加分后等同一般学生在专业内排名(加分分值:普通服兵役在校生加0.2分;在普通服兵役加分基础上,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学生每次另加0.1分,荣立三等功但未能直接推免的学生另加0.2分)。

(三)创新实践能力加分旨在鼓励本科生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通过参加各类竞赛、科研工作等创新实践能力训练,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创新实践能力加分限定在与专业相关的项目,项目范围和加分规则详见附表;

(四)推免加分竞赛项目仅限于外国语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各语种赛事,获奖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1.英语系:“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阅读大赛(国家级)、“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含演讲、写作、阅读、翻译)(国家级)、“CATTI杯”全国翻译大赛(国家级)、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复赛为省级、总决赛为国家级)、全国口译大赛(省赛为省级、大区赛为大区级、全国总决赛为国家级)、“21世纪可口可乐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省级、国家级)、河北省高校“世纪之星”外语演讲/写作/阅读大赛(省级);

2.日语系:“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含演讲、写作、阅读、翻译)(国家级)、“CATTI杯”全国翻译大赛(国家级)、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人民中国杯》日语系列大赛(国家级)、“中华杯”全国日语演讲大赛华北区比赛(认定为国家级,特等奖、一等级、二等奖分别相当于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河北省高校“世纪之星”外语演讲大赛(省级)、河北省高等学校“坤舆杯”日语作文比赛(省级)

3.俄语全国高校俄语大赛(国家级)、“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含演讲、写作、阅读、翻译)(国家级)、“CATTI杯”全国翻译大赛(国家级)、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京津冀高校俄语大赛(大区级);

4.法语系:“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含演讲、写作、阅读、翻译)(国家级)、“CATTI杯”全国翻译大赛(国家级)、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法语戏剧大赛(半决赛认定为大区赛,全国决赛认定为国家级)、“外研社杯”全国高校法语演讲大赛(全国决赛认定为国家级);

5.朝鲜语系:中国大学生成均韩国语作文大赛(国家级)、“CATTI杯”全国翻译大赛(国家级)、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锦湖韩亚杯”中国大学生韩国语演讲大赛(地区赛认定为大区级,决赛认定为国家级);

6.葡萄牙语系:“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含演讲、写作、阅读、翻译)(国家级)、韩素音国际翻译大赛(国家级)、“徐日昇”杯葡萄牙语大奖赛(国家级)、全国高校葡语演讲比赛(国家级)、世界中葡翻译大赛(国家级)、中国高校中葡笔译大赛(国家级)、全国高校葡语歌曲大赛(省级);

以上比赛中,“外研社·国才杯”“理解当代中国”全国大学生外语能力大赛(含演讲、写作、阅读、翻译)(国家级)等同于“外研社·国才杯”全国英语演讲/写作/阅读竞赛(国家级),都属于B级竞赛。其余比赛全部属于C级竞赛,所定级别为C级竞赛下的级别。大区级比赛奖项级别比省级比赛奖项级别整体提高一个档次,即一等奖等同国家级三等奖,二等奖等同省级一等奖,三等奖等同省级二等奖。

(五)相关的材料认定截止日期均为当年831日(含)。

七、学术专长认定

(一)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 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 关要求)。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者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遴选范围内的学生需参加公开答辩,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考核小组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做好书面记录,并全程录音录像。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学生,公开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三)符合直接推免条件的学术专长学生,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四)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推免工作回避制度

(一)我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我院参加推免时,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正、透明,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工作的干扰。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我院推免的,应主动向本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回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回避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我院推免的,应主动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报备人员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我院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亲属在我院参加推免时,学生本人应主动向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将报备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四)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严肃处理;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备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推免生,需与学校签定诚信保证书,承诺不放弃“推免”研究生资格。如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将由考生写明情况放入该生个人档案。

(二)经省审核批准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其他考试方式的报名和考试,一经发现,学校将采取相应措施取消其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三)学校充分尊重推免生自主选择接收院校的权利,鼓励具备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外国语学院

                                          2023年4月25日  

附件1: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加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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