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7年财务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02-28 | 作者:admin | 浏览次数:2708次
校内各单位:
1、自2017年2月27日(周一)起,开始财务报销工作。 2、各校区师生可就近办理投递预约报销手续,以更加快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3、业务量集中的部门可提前预约,财务处将派专人上门审核、收取报销票据。联系人:张寒蒙,联系电话:5079498。 4、为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和落实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科研经费审批程序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新规执行。请大家关注政策变化,相关文件可在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校内制度”中浏览。 5、自2017年3月1日起,启用A4纸版报销凭证,相关单据模版请登录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打印使用(单据模版详见附件)。 已用原版报销凭证办理了经费审批手续的,无需更换,请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特此通知。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2月24日